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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之声 | 危险源辨识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2日 来源: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解读国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与使用指南》(GB/T 45001-2020)的方法

作者:魏山峰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副理事长  教授级工程师

 

  按语:国标GB/T 45001-2020是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英文版)直译的,它是目前国际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最先进的理论、方法和实践的成果。ISO世界标准化组织的英文简称,是全球最大的非政府标准化机构,成立于1947年,中国于1978年加入并成为常任理事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采用了基于风险的思维,通过运用风险管理科学原理和“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的方法实现生产过程的系统安全。强调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做到对事故的预防。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危险源辨识是最重要内容,其辨识范围应与管理体系范围保持一致。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界定管理体系边界和适用性以确定范围,”还要求“体系涵盖组织控制或影响范围内可能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即该体系要求的危险源辨识应在“使组织能够提供业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之内。

  国家标准要求“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用于持续和主动的危险源辨识的过程。”

  国家标准又提出“危险源辨识有助于组织认识和理解工作场所中的危险源及其对工作人员的危害,以便评价、优先排序并消除危险源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危险源作为事故发生的根源,若未能得到有效管控,则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因此,危险源辨识不仅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任务,也是企业预防事故发生的关键举措,更是企业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必要前提。

  1. 危险源和风险的概念及关系

  1.1危险源

  根据国家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危险源、危害因素、危害来源是可能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来源。

  注1:危险源可包括可能导致伤害或危险状态的来源,或可能因暴露而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的环境。

  注2:考虑到中国安全生产领域现实存在的相关称谓,本标准视“危险源”、“危害因素”和“危害来源”同义。”

  危险源是指具有危害性的生产状态、生产行为及生产过程。若生产中存在危险源,且所实施的控制措施缺乏有效性,则生产将存在安全隐患。系统、科学且持续地开展生产中的危险源排查工作,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从事危险源排查工作的人员,其专业能力、现场实践经验及工作态度,会直接影响危险源辨识结果的准确性。若不能精准识别生产中的危险源,将为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1.2风险

  根据国家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风险是不确定性的影响。

  注1:影响是指对预期的偏离——正面的或负面的。

  注2:不确定性是指对事件及其后果或可能性缺乏甚至部分缺乏相关信息、理解或知识的状态。

  注3:通常,风险以潜在“事件”(见GB/T 23694-2013,3.5.1.3)和“后果”(见GB/T 23694-2013,3.6.1.3),或两者的组合来描述其特性。

  注4:通常,风险以某事件(包括情况的变化)的后果及其发生的“可能性”(见GB/T 23694-2013,3.6.1.1)的组合来表述。

  注5:在本标准中,使用术语“风险和机遇”之处,意指职业健康安全风险(3.21)、职业健康安全机遇(3.22)以及管理体系的其他风险和其他机遇。”

  风险影响存在大小的问题,风险大小的界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个体的安全主观认知密切相关。在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个体安全主观认知水平较低的阶段,危险源所引发的风险可能未被识别为有损害的风险。而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个体安全主观认知水平提升时,同样的风险则可能被判定为不可接受的风险。由于不同个体的主观认知存在差异,其对生产安全风险程度的评估也不尽相同。因此,生产安全风险程度会随个体主观认知的变化而变化。

  在风险评价进程中,需预先明确判定风险程度可接受性的原则(即风险准则),以此评估危险源的风险程度。该原则体现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与标准规范等,统一的风险准则是开展风险评价的重要依据。

  1.3危险源与风险的关系

  危险源与风险是有密切关系的。国家标准指出“组织可以采用不同方法来评价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作为其应对不同危险源或活动的总体战略的一部分。评价的方法和复杂程度并不取决于组织的规模,而取决于与组织的活动有关的危险源。”

  危险源具有危害性是客观事实,未采取防范措施的危险源必然存在风险。对危险源实施控制措施可降低风险,直至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并非所有危险源都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风险由危险源引发,存在风险则必然存在危险源。危险源是客观存在,风险是人的认知反映。因此,危险源与风险并非因果关系,而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

  2.危险源辨识的范围

  危险源辨识的范围是非常宽广的,因为人的认识能力和知识局限等因素,有些范围是目前很难认识到的,这就是突然发生始料不及事故的根源。

  国家标准要求“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用于持续和主动的危险源辨识的过程。该过程必须考虑(但不限于):

  a) 工作如何组织,社会因素(包括工作负荷、工作时间、欺骗、骚扰和欺压),领导作用和组织的文化;

  b)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和状况,包括由以下方面所产生的危险源:1)基础设施、设备、原料、材料和工作场所的物理环境;2)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研究、开发、测试、生产、装配、施工、交付、维护或处置;3)人的因素;4)工作如何执行。

  c) 组织内部或外部以往发生的相关事件(包括紧急情况)及其原因;

  d) 潜在的紧急情况;

  e) 人员,包括考虑:1) 那些有机会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及其活动,包括工作人员、承包方、访问者和其他人员;2) 那些处于工作场所附近可能受组织活动影响的人员;3) 处于不受组织直接控制的场所的工作人员;

  f) 其他议题,包括考虑:1) 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它们对所涉及工作人员的需求和能力的适应性;2) 由组织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导致的、发生在工作场所附近的状况;3) 发生在工作场所附近、不受组织控制、可能对工作场所内的人员造成伤害和健康损害的状况;

  g) 组织、运行、过程、活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实际或拟定的变更;

  h) 危险源的知识和相关信息的变更。”

  综上所述,危险源辨识应该超越日常操作,覆盖组织活动及影响所及的各个方面:

  组织与人:工作组织方式、企业文化、领导作用、工作负荷、以及所有相关人员(员工、承包商、访客、周边社区人员等)。

  活动与状态:常规作业和非常规作业(如维修、清洁、启动/停机);潜在紧急情况(火灾、泄漏、自然灾害);产品与服务的设计、研发阶段。

  时空与变化:组织内部或外部曾经发生的事件(事故、未遂事件);组织的结构、工艺、管理等变更;危险源相关科学知识与信息的更新。

物理与环境:基础设施、设备、原材料、工作场所物理环境;非组织直接控制场所(如员工家中、客户现场)的影响。

3.危险源辨识考虑的方面

在生产中,危险源的危害性是多方面的,受人的认识能力的影响,隐蔽性强或想不到的危害性是很难辨识不出来的。

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的危险源辨识过程宜考虑:

a)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和状况:1)常规的活动和状况经由日常运行和正常工作活动产生危险源;2)非常规的活动和状况是指偶然出现的或非计划的活动和状况;3)短期的活动或长期的活动可产生不同的危险源;

b) 人的因素:1)与人的能力、局限性及其他特征有关;2)为了人能够安全和舒适的使用而应用于工具、机器、系统、活动或环境的信息;3)宜考虑三个方面:活动、工作人员和组织,以及它们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并对职业健康安全产生影响的;

c) 新的或变化的危险源:1)可在因过于熟悉环境或环境变化而导致工作过程恶化、被更改、被适应或被演变时产生;2)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的了解(如与工作人员一起观察和讨论危险源)能识别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是否增加或降低;

d) 潜在紧急情况:1)需立即做出响应的、意外的或非计划的状况(如工作场所的机器着火;工作场所附近的自然灾害;工作人员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活动的其他地点的自然灾害); 2)包括诸如在工作人员正从事与工作相关活动的地点发生了内乱而需要他们紧急疏散的情况。

e) 人员:1)工作场所附近、可能受组织活动影响的人员(如路人、承包方或近邻);2)处于不在组织直接控制下的地点的工作人员,如从事流动工作的人员或前往其他地点从事与工作有关活动的人员(如邮政工作人员、公共汽车司机、前往客户现场工作的服务人员);3)在家工作或独自工作的工作人员;

f) 有关危险源的知识或信息的变化;1)有关危险源的知识、信息和新的理解可能来自于公开的文献、研究与开发、工作人员的反馈,以及组织自身运行经验的评审;2)这些来源能够提供有关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新信息。”

总之,危险源辨识需要透过现象,洞察本质和隐蔽风险:

常规与非常规:警惕非计划性、临时性的活动带来的特殊风险。

人的因素:关注人员能力、局限性、人机交互界面设计、工作负荷、组织文化导致的心理压力与不安全行为。

新的或变化的危险源:警惕因工艺改造、设备更新、人员变动或单纯因“习以为常”而产生的麻木,导致新风险出现或旧风险增大。

潜在紧急情况:为火灾、爆炸、危险物质泄漏、自然灾害等制定应急预案时,必须辨识其根源性危险源。

扩展的人员范围:特别关注在家办公、单独作业、外出服务等处于非传统工作场所人员的安全。

知识信息的更新:主动获取最新的行业事故案例、科研成果、法规变化,以识别之前未知的危险源。

4.危险源辨识方法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主要是基于能量分析和凭借经验水平的途径获知,也可以使用科学的、系统的危险因素识别技术进行辨识。

国家标准提出“方法可包括:与受日常活动(如工作量的变化)影响的工作人员持续协商;对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如监管改革、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集体协议的修订)进行监视和沟通;确保资源满足当前和变化的需求(如针对新改进的设备或物料开展培训或采购)。

4.1直接寻找危险源。国家标准提出“危险源可能是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心理的、机械的、电的或基于运动或能量的。”说明了具有能量或能量载体的物质是危险源。

4.1.1 专业人员排查法:鉴于能量物质或能量载体属于危险源的特性,专业技术人员可针对各岗位存在能量物质或能量载体的部位,开展能量意外释放可能性以及对人员造成伤害与健康损害的分析,进而识别出危险源。

4.1.2 对照法规标准检查法。该方法指针对新出台的健康与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规范标准,对现有生产条件是否完全契合其规定与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及分析。伴随社会对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持续提高,旧有生产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及状态可能会产生新的危险源,故而需运用新的控制措施来降低或消除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

4.1.3 系统性辨识方法。若要实现危险源辨识的系统性,需采用具备系统性的危险源辨识方法。为达成系统性的危险源辨识目标,在危险源的全生命周期各阶段(涵盖规划、设计、建设、使用或运行、改造、更新等环节),已开发出诸多方法,例如:预先危害分析(PHA)、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性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任务列表分析(TTA)、能量源分析(ESA)、故障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因果分析(CCA)等等,这些方法适用于系统生命周期的不同时段。

4.1.4 专家辨识法。针对新型生产工艺与生产系统,聘请外部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团队开展岗位危险源辨识工作,这亦是弥补自身辨识能力局限的途径。伴随生产条件的改善、更新及改造,生产过程中的行为、活动与状态均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新的危险源持续涌现,旧的危险源亦可能逐步消除。故而,辨识新的或特殊的危险源需要技术专家参与。

4.2通过风险寻找危险源。国家标准要求“组织可以采用不同方法来评价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作为其应对不同危险源或活动的总体战略的一部分。”

通过对风险进行分析以探寻危险源,是由于健康与安全的风险易于被工作人员所察觉和认知。风险可能源自单一危险源,也可能由多个危险源组合产生,针对一个或多个危险源实施控制措施,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

4.2.1 座谈协商沟通法。通过与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与沟通,探究影响其健康与安全的相关因素及具体风险,追寻危险源。具体而言,主要涉及设备故障、操作失误以及突发事件所引发的问题,这些问题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产生了影响。

4.2.2 现场保障法。现场生产条件、工作人员能力以及经费投入是否契合当前需求及动态变化。首先,需考察现场生产条件,涵盖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与维护状况,审视是否存在因设备老化、故障等因素引发的潜在危险源头。针对工作人员能力而言,要评估其是否具备应对各类工作情形的能力。同时,需关注工作人员是否接受过充分的安全培训,是否熟知工作中可能遭遇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防范举措。充足的经费投入能够保障生产设备的及时更新与维护,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4.2.3 现场检查法。专业人员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在现场细致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存在破损、泄漏等异常状况,观察设备运行过程中是否出现异常振动、噪音等现象,以此判定设备状态是否良好。与现场员工开展深度交流,询问其日常操作流程、操作习惯以及工作中遭遇的特殊情况及其处理方式。了解员工是否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存在可能引发危险源的违规操作行为。运用专业检测仪器,精准测量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浓度,为后续的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4.2.4 历史案例法:搜集本单位或同行业的事故/未遂事件案例,逆向追溯未被识别的危险源,以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通过上述案例分析可知,危险源辨识需“穿透场景表象、契合标准要求、关联风险后果”,方可确保辨识结果的全面性与准确性,为后续的风险评价与控制工作奠定基础。

5.消除危险源的方法

危险源的控制措施是减少风险的重要手段,消除危险源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

国家标准的要求,“组织应通过采用下列控制层级,建立、实施和保持用于消除危险源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过程:

a) 消除危险源;

b) 用危险性低的过程、操作、材料或设备替代;

c) 采用工程控制和重新组织工作;

d) 采用管理控制,包括培训;

e) 使用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国家标准又指出“控制层级旨在提供一种系统的方法来增强职业健康安全、消除危险源和降低或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每个层级的控制效果低于前一个层级。为了成功地将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尽可能降低至最低合理可行水平,通常采用多个控制的组合。以下示例说明了每个层级可以实施的措施:

a) 消除:移除危险源;停止使用危险化学品;在规划新的工作场所时应用人类工效学方法;消除单调的工作或导致负面压力的工作;在某区域不再使用叉车;

b) 替代:用低危险性替代高危险性;改用在线指南来回应顾客抱怨;从源头防止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适应技术进步 (如用水性漆代替溶剂型漆);更换光滑的地板材料;降低设备的电压要求;

c) 工程控制、工作重组或两者兼用:将人与危险源隔离;实施集体防护措施 (如隔离、机械防护装置、通风系统);采用机械装卸;降低噪音;使用护栏防止高空坠落;采用工作重组以避免人员单独工作、有碍健康的工时和工作量, 或防止重大伤害;

d) 管理控制, 包括培训:实施定期的安全设备检查;实施防止欺凌和骚扰的培训;通过协调分包方的活动来管理健康和安全;实施上岗培训;管理叉车驾驶证;指导工作人员如何报告事件、不符合和受害情况而不用担心遭到报复;改变工作人员的工作模式 (如轮班);为已确定处于危险状况(如与听力、手臂振动、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或暴露有关的危险)中的工作人员管理健康或医疗监测方案;给工作人员适当的指令(如入口控制过程);

e) 个人防护用品(PPE):提供充足的PPE,包括服装以及PPE (如安全鞋、防护眼镜、听力保护装备、手套等) 的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辨识危险源就是要对危险源的危害采取控制措施或消除其危害,国标给出的控制层级,是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的核心原则。控制效果自上而下逐级减弱,应优先考虑采用最高层级的控制措施。

6 危险源辨识的操作

科学合理地选择危险源辨识思路与方法,仅为高效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在实际工作中,在特定工作场所如何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是常见问题。不同工作场所或许存在各自适宜的辨识方法,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均需详细列出各工作人员岗位(包含到达岗位的过程)的危险源清单。依据该清单,针对危险源所实施的控制措施(技术与管理措施),评估其控制措施的充分性以及风险程度。对于出现不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需进一步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以保障危险源对工作人员不构成危害。 

6.1 工作岗位辨识。每个生产岗位或到达岗位的过程(以下简称岗位)进行危险源辨识是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每个岗位均需开展专家识别、专业人员识别以及工作人员识别等多种辨识方法。应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明确本岗位存在的风险,依据风险查找危险源,这是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6.2 岗位制定危险源清单。依据专家、专业人员以及工作人员等对岗位危险源的辨识结果,由部门健康安全专职人员编制各岗位的危险源清单。所列出的危险源清单需经班组长组织讨论并进行补充与完善,再由车间(或部门)负责危险源辨识的专职机构予以确定和审批,最终形成各岗位或到达岗位过程的危险源清单。

6.3 更新岗位危险源清单。岗位的危险源清单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对危险源认知及致害因素的改变,需重新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即便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针对高危岗位或通过高危地段,也应邀请技术专家进行深入的岗位或到达岗位过程危险源辨识,以弥补自身在危险源辨识能力上的不足。对于风险相对稳定的岗位,鉴于设备老化及操作懈怠等情况,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危险源重新辨识并更新清单,以实现持续改进。

6.4 部门危险源清单分析。各部门或生产车间对本部门各工作岗位的危险源辨识清单予以汇总,由部门内的危险源辨识技术专家开展统计分析工作,甄别出具有共性与普遍性的危险源,提出并完善新的改进或控制措施,以消除危险源。同时,针对任何岗位发生的事故,均能够迅速追溯至危险源,这对于控制事故蔓延具有重要意义。

6.5 制定岗位风险防范规程。工作人员对自身岗位危险源的认知,对于防范事故发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当岗位出现不可控风险时,应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如何安全撤离现场,以降低人员身体损伤、资产损失以及健康损害的程度。各岗位工作人员需将岗位风险防范规程铭记于心,并切应用于实际工作之中。

结束语:有效的危险源辨识绝非一次性的安全检查,它是一个持续的、主动的、系统的管理过程。它要求组织在管理体系中:建立规范的流程;实施全岗位的辨识;保持其动态更新,用PDCA的方法持续改进。

 

 

 

注:文章中的斜体字是引用的国标GB/T 45001-2020中的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