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安全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负责组织2010年该科类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教育部关于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的有关文件(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请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各学校确定1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2.申报课程范围:安全工程类课程。每个学校申报的课程不得超过2门。
3. 请各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向教指委申报国家精品课程。每门课程应据实填写《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1),学校填写《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汇总表》(附件2)和《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并附学校推荐公文和被推荐课程已获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的批文。在专家评审期间应保证课程网络运行正常。
三、申报时间及报送材料
本次精品课程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请各相关高校于2010年3月30日之前将《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汇总表》、《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电子版发至教指委指定电子邮箱,并经电话确认;同时将盖有学校公章的上述材料,以及学校推荐公文、被推荐课程已获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的批文邮寄至安全工程学科教指委联系地址(日期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四、课程评审
安全工程学科教指委将严格按照《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于4月上旬组织教指委委员对各校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推荐课程,并将评选结果及推荐公文上报教育部高教司。
五、网上申报
4月10日-15日,被推荐课程的负责人依据教指委提供的申报密码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工作网站”申报平台进行填报,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方式:杨书宏,010-64464264;于钦建,010-64463335, 13601285821。 Email:yuqinjian0128@sina.com
通讯地址: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073
高等学校安全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