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荣誉会员。
从事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以下简称安全健康)相关工作的科技工作者;高等院校有关安全健康专业的教师、学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团体中主管安全健康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与技术人员;支持本会的企业家、社会活动家和科学家;港澳台及外籍有关人士等,凡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拥护本会章程,热心参加本会工作与活动的,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从事安全健康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它有关组织,凡有加入本会意愿,拥护本会章程,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事业的,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会员的个人或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能够积极参加本团体的工作与活动;
(三)从事或关心、支持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事业。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工作与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或优惠权;
(四)优先或优惠在本团体学报上发表论文;
(五)对本团体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决议;
(二)支持本团体工作,宣传本团体作用,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团体组织的工作与活动,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单位会员应组织本单位开展有关活动。
本团体设荣誉会员称号作为优秀个人会员崇高的终身荣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个人会员,经理事会批准,可获得荣誉会员称号:
(一)对我国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事业有重大贡献者;
(二)我国安全科学技术带头人,学术资深、德高望重者;
(三)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科技有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就者;
(四)对团体建设和发展有重要贡献者。
本会设立的团体委员单位、团体理事单位、团体常务理事单位和团体副理事长单位从单位会员中产生。其单位代表即为本会分支机构委员或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履行委员或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职责,任期每届5年。在任期内,其委员或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的更换无须经理事会批准,但应及时通报理事会备案。
凡申请成为团体理事单位、团体常务理事单位或团体副理事长单位的,须经本会理事会批准;凡申请成为团体委员单位的,须经本会相应的分支机构批准。
入会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本会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或单位会员入会登记表,并按所从事的专业或所在地区(行业),提交本条第二款所列机构或人员;
(二)由本会所属专业委员会或分会(以下简称分支机构)、本会代表机构、地方(行业)相关团体、行业管理部门或本会两名以上理事(含顾问)作为申请人的推荐者;
特殊情况下,本会秘书处可以作为申请人的推荐者;
(三)经本会秘书处审查同意,并向申请人发出接纳为会员的通知;
(四)申请人按本会会费标准交纳会费;
(五)由本会秘书处向新会员颁发会员证。
会费是在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和允许的范围内,依据本会章程,会员向本会交纳的费用。
会费以本会名义收取,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重复收取会费。
会费全部用于围绕本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和为会员提供有关服务,以及会员管理机构日常办公开支等。
本会收取会费不以营利为目的。
会费标准由本会秘书处提出,报理事会通过,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民政部备案后确定。
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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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会员(含港澳台及外籍会员) |
每年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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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会员 |
每年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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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团体委员单位 |
每届25000元(每届5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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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团体理事单位 |
每届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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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团体常务理事单位 |
每届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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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团体副理事长单位 |
每届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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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荣誉会员、顾问和名誉理事长 |
免交会费 |
团体委员单位交纳会费的20%,团体理事单位、团体常务理事单位和团体副理事长单位交纳会费的30%,作为该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的专项经费。
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会费每年交纳一次,应在每年第四季度交纳下一年度会费。新会员在申请入会的同时应交纳当年的会费。
团体委员单位在申请加入本会分支机构,团体理事单位、团体常务理事单位和团体副理事长单位在申请加入理事会的同时应一次性交纳每届会费。
会费收取采用注册制。会员证由本会秘书处统一制作、发放和注册。
凡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会员由秘书处出具正规收据。收据及其复印件视同注册凭证,是会员享受本会免费或优惠服务待遇的证明。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自死亡、失踪、单位或部门解散、自动退会或本团体解散之日起失去会籍。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有关会员的其他规定依照本会章程执行。
联系办法:
地 址:北京市和平里九区甲4号安信大厦A308室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会员联络部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刘 岩
联系电话(传真):010-64464723、64464721
邮 箱:huiyuanbu@cosh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