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交给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由政府、社团和纳税人三大角色构成。可见,社团机制对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自1998年国务院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后,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目前各级政府的机构改革工作已陆续展开。改革的思路是“小政府、大社会”,把一些技术性或事务性工作,委托或授权给相关的社会组织。这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标志着我国行政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一个新的社会管理机制正在形成。如前所述,简政放权后,被下放的工作就需要有相应的组织来承接,而社团就是最佳的社会管理形式之一。因为与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相比,社会团体具有特殊的运行机制和社会地位。比如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管理工作--科技评奖、职称评定、资格认证、培训考核、鉴定编审、成果推广等等,往往不宜由政府直接办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厂矿企业虽然人才济济,设施完善,科技实力雄厚,但其性质决定了它们本身只是从事科研、教育或生产的单位,而且改革后它们作为具有经营性质的单位,自身还要参与市场竞争,在利益上与其他单位存在冲突,因此,难以成为行业公共利益与事务的代表,不便承担行业管理工作。社会团体介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它不但是我国中介机构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社会成员民主议事的一种方式。它采用选举制将各行业、各地区的代表组织起来,并通过表决制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进行行业自律。因此,社团不带有任何部门观念,可以做到以国家和社会利益为重,并且由于它的组成方式和运行机制,决定了它的广泛性、代表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特别是非赢利性,使社团最应该从事具有社会管理性质的工作,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主要帮手。
另外,政府改革的结果之一,使原来行业性的垂直管理与隶属关系弱化,大量企业以及不少科研、教育单位开始作为单一个体,在社会中独立运作。这就需要有一个社会组织将大家联合起来,一方面相互交流学习,另一方面进行行业自律,以求共同发展。这既是广大企事业单位自身的要求,也是社会的需要,足见今后社团的重要。
然而,政府机构改革虽取得巨大成就,但目前政府权力还过于集中,而社团的强大功能尚未真正被认识到,以至社团长期得不到合理的生存空间。这种格局将对我国社会今后的正常发展产生很大制约。因此,我们应该尽快积极向有关方面宣传、呼吁,重视发挥社团作用,真正建立由政府、社团和纳税人共同支撑的社会机制,促进和谐社会早日实现。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副理事长 吴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