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是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者以及有关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公益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荣誉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会员的个人或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能够积极参加工作与活动。
(三)从事或关心、支持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事业。
个人会员以专业分类如下:
安全管理 防火防爆 职业卫生 个体防护 工业防尘 工业防毒 噪声震动与控制 水射流技术 机电安全 矿山安全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地质勘探安全
会费标准
| (一)个人会员(含港澳台及外籍个人会员) | 每年200元 |
| (二)单位会员 | 每年3000元 |
| (三)团体委员单位 | 每届25000元(每届5年,下同) |
| (四)团体理事单位 | 每届50000元 |
| (五)团体常务理事单位 | 每届100000元 |
| (六)团体副理事长单位 | 每届500000元 |
| (七)荣誉会员、顾问和名誉理事长 | 免交会费 |
团体委员单位交纳会费的20%,团体理事单位、团体常务理事单位和团体副理事长单位交纳会费的30%,作为该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的专项经费。
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会费每年交纳一次,应在每年第四季度交纳下一年度会费。新会员在申请入会的同时应交纳当年的会费。
团体委员单位在申请加入本会分支机构,团体理事单位、团体常务理事单位和团体副理事长单位在申请加入理事会的同时应一次性交纳每届会费。
会费收取采用注册制。会员证由本会秘书处统一制作、发放和注册。
凡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会员由秘书处出具发票。发票及其复印件视同注册凭证,是会员享受本会免费或优惠服务待遇的证明。
凡未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会员即被视为自动退会,并从翌年起失去会籍。
有关会员的其他规定依照本会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