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个体防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http://www.cosha.org.cn 2002-11-01 13:51:36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一、名称与性质

    个体防护专业委员会是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的分支机构和组成部分。

    二、宗旨   

    团结和组织全国个体防护专业工作者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促进科技生产力的发展,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提高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而奋斗。

    三、任务

    开展个体防护专业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宣传安全科技,推广先进技术,对国家有关个体防护专业的科技与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决策和立法等提供咨询服务;承担项目论证与研究、成果鉴定与评奖、标准的编审;举行安全科技咨询、开发和服务活动,兴办有关事业和经济实体;组织对外交往与合作,扩大影响,树立本会的国际地位与威望;建设并完善学会组织机构,发展会员队伍,创造会员活动条件;发现并举荐人才,对成绩优异或贡献突出的安全工作者及单位部门进行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做好为会员服务的各项工作等。

    四、专业领域和活动范围

    本会学科专业领域,包括眼面部防护、呼吸防护、防护服、手足及其它防护等。

    本会活动地域为全国范围。

    五、组织机构

    1,本会会员代表大会(下称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每五年举行一次。特别情况下,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大会以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为有效。

    代表大会职责同上级学会章程第1 5条。

    2.本会实行委员制。本会设正、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必要时可设正、副秘书组长)等职务。专委会委员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经上级学会理事会批准后聘任,每届任期五年。主任委员由本会所在单位.(挂靠单位)中的上级理事担任,原则上主任委员不连任。    .

    3.本会委员应由学术或科技成就,学风正派的专家、学者;地方学会代表;主管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每届人选由上届委员会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同意,经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注意老、中、青梯队结

    构,委员每届更新不少于三分之一。

    4,挂靠单位是本会工作的重要依托和保障,本会的挂靠单位是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根据上级学会章程规定,挂靠单位应在人、财、物诸方面给本会大力支持,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并承担秘书工作。

    5.本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组,设在挂靠单位内。秘书或秘书组长由挂靠单位选聘。本会公章由秘书组统一管理,随秘书组变更而移交,以保证业务用章的延续。

    6,本会委员会会议应以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有效,委员会形成的决定等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赞成(亦可用通信方式)方可通过。

    7,本会职责 

    1)执行上级学会决议和本会决定;

    2)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

    3)领导本会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4)召开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组织报告、换届方案、工作条例修改草案等有关文件;

    5)推荐本领域科技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为本会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

    6)批准成立本会的分支机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并报上级学会备案;

    7)批准并聘任秘书(或正、副秘书组长)及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8)筹措资金,制定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及使用情况;

    9)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批准撤消本会职务等纪律处分的决定。

    8,本会作为上级学会二级社团法人组织,可依照上级学会章程对外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

    9.本会下设的分支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开展活动。

    10.本会在各地方的学会在业务上应受上级学会的指导。

    六、会议制度及学术活动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本会委员会议;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业学术交流会;

    七、会员管理

    1,凡由本会向上级学会推荐的个人、团体,被上级学会

    接纳为会员者,由上级学会发证,并履行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2.本会活动时应最大限度地吸收全国范围内本专业的会

    员参加;    、

    3.本会委员必须为本会会员。应履行入会手续。

    八、经费

    1.挂靠单位每年保证提供4千元以上资金;

    2,上级学会拨款;

    3,会员会费;

    4,国内外单位、团体及个人资助或捐献;

    5,开办各企事业实体和举办科技论证、开发、咨询服务等活动的收入;

    6,本会的其它合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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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