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至8月中旬,湖南煤监局组织开展了矿用电缆等机电设备专项监察。专项监察由省局统一组织,由湘潭监察分局与长沙安全技术检测中心、衡阳监察分局和长沙矿山机电检测中心联合开展,分别检查了湘潭监察分局辖区桃江县、宁乡县、浏阳市、醴陵市、株洲县9个煤矿,衡阳监察分局辖区耒阳市、衡阳县、冷水滩区6个煤矿。检查中具备下井条件的矿井,专家都下井检查并用仪器进行相应检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作了现场执法文书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湘潭监察分局行政处罚3矿次共计罚款6万元,衡阳监察分局处罚1矿次计罚款10万元。
通过这次专项监察执法,省局将进一步总结分析专项监察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带动和指导分局将机电设备监察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监察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