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五大代表的产生原则和办法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共分为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三类。各类代表没有年龄限制。
正式代表从会员中产生;非本会会员可以作为列席代表;特邀代表为大会邀请的有关领导、知名人士及海外友人。
本着入会自愿的原则,除理事人选必须同时为正式代表人选外,组委会分配给各单位的其他正式代表人选,应该成为本会会员,但也可以列席代表的身份参加五大,而不必办理入会手续。
正式代表人选应由人选所在单位按民主选举程序产生并推荐。根据需要,组委会亦可直接建议代表人选,但须经人选所在单位同意。
大会代表原则上由当届理事、顾问、名誉理事长;下届理事(含顾问)候选人;荣誉会员;单位会员(含团体理事、团体常务理事单位)代表;个人会员代表;协会分支机构及相关团体代表;协会业务和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各行业部门代表、有关企事业单位代表和特邀代表等构成。“五大”代表人数不低于500人。
二、关于第五届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原则和办法
1、理事从大会正式代表中产生。正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从理事中产生。
第五届理事主要应由有学术或科技成就、学风正派的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代表;省级以上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部门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全国性行业管理组织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全国工会系统代表;本会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及相关团体代表等组成,成员体现老、中、青梯队结构,并以中、青年(即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为主。
2、本会更名为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后,既有学术性又有行业性。单位会员成为本会的主要发展对象。为适应这一变化,理事会在保留原来专家学者群体的前提下,增加了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在理事会中的比例,并且除国家公务人员、知名专家学者、本会分支机构代表、地方或行业相关社团代表等作为个人理事当选外,其他包括企业、事业在内所有单位的人员均以团体理事或团体常务理事单位代表的名义进入理事会。
3、原则上一个单位(或部门)分配1个理事名额,一般由单位负责人作为理事人选。当选后,如果单位负责人变更,单位可随时申请变更理事。
国家公务人员、知名专家学者、本会分支机构代表和地方(行业)相关社团代表等个人理事名额由组委会另行分配,其中属于企事业单位的理事人选不占所在单位的理事分配名额。
个人理事候选人由组委会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五大”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通过。各单位也可以向组委会推荐个人理事人选。
由于个人理事候选人从大会正式代表中产生,而大会正式代表从会员中产生。因此,尚未办理入会手续的理事候选人应在选举前申请成为本会会员,否则不具备当选资格。
4、第五届理事会个人理事当选的基本条件建议如下:
(一)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会员;
(二)拥护本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
(三)身体健康,积极支持并参与协会开展的有关工作和活动;
(四)现职从事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或对协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5、第五届理事会个人理事候选人遴选范围:
(一)有较高学术造诣,取得一定科技成就,学风正派的业内知名专家学者;
(二)国家安监总局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全国性行业管理组织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全国工会系统劳动保护负责人、相关全国性社团负责人、有关国际组织在华负责人;
(四)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地方职业安全健康或安全生产社团专职负责人。
与协会关系密切、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海外相关组织负责人及有关人士,经组委会直接推荐,可以作为第五届特邀理事或常务理事。
6、团体理事单位和团体常务理事单位从单位会员中产生,并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批准,其单位代表即为本会理事或常务理事,无须经选举程序。团体理事单位和团体常务理事单位是本会的重点服务对象。任何有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成为第五届团体理事单位或团体常务理事单位。
各单位在推荐理事代表的同时应办理入会手续。
三、推荐人选所应提交的材料
1、代表人选和理事人选所应提交的表格均请到本会网站www.cosha.org.cn内的“会员之家”——“入会流程”中下载并填写。
2、以个人名义推荐的理事人选应提交《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其中,尚未加入本会的理事人选请同时提交《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办理入会手续。
3、以单位名义推荐的理事人选应提交《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团体(常务)理事单位登记表》。其中,尚未加入本会的单位请同时提交《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办理入会手续。
4、所有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均请提交《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其中,尚未加入本会的正式代表请同时提交《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办理入会手续。